2月15日至3月19日,河北体彩就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玩竞彩,就在疯狂竞彩季”活动。但对加奖规则的研究后发现,本次活动一些模糊的规则设定,或让本次加奖出现隐患。
自互联网彩票禁售以来,虽然竞彩销量仍持上升的状态,但各地体彩机构仍然在思考,如何将竞彩至今还未挖掘的出潜力充分激发出来。
2月15日至3月19日,河北体彩就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玩竞彩,就在疯狂竞彩季”活动,活动主要亮点在于,凡在河北省同一个竞彩网点购买竞彩游戏(单关投注不参与本次活动)满100元,赠送3元彩票。
但《新浪彩通》通过对加奖规则的研究后发现,本次加奖活动虽然投入资金并不足千万,但一些模糊的规则设定,或让本次加奖出现隐患,且以往就有部分发行机构,因对加奖没有考虑周全,导致意外情况发生的先例。
此次河北体彩全省竞彩加奖的主要规则为:
河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定于2016年2月19日至3月19日开展“玩竞彩,就在疯狂竞彩季”活动,凡在河北省同一个竞彩网点购买竞彩游戏(单场投注不参与本次活动)满100元,赠送3元彩票。本次派奖资金共750万元,若派奖资金提前派完,营销活动当即截止,活动最后一天的派送资金超出部分,由风险金据实列支。
注意事项:
1.本次“疯狂竞彩季”活动与活动结束当日(3月19日)停止所有奖励彩票。
2.所有单场玩法全部不参与本次活动。
3.活动期间每台销售终端每日销量超过30万元部分不参与增票活动。
4.活动期间由业务部计算每天派奖情况,并每日下发广播消息告知派奖余额。
5.活动期间增票金额由网点业主先行垫付,活动结束后,业务部一句总局中心提供的统计数据,统一发至网点佣金卡内。
笔者对活动的疑问有以下3点:
1、规则未限定购票人数,易产生纠纷。
活动规定彩民购买的彩票额度满100元,即可获得赠票,但这张100元的彩票既可能是一个彩民购买的,又可能是几个彩民合买的,如果是彩民合买的彩票达到100元额度,那赠送的3元彩票该给谁?如果这3元钱赠票中奖了,奖金又应该如何分配?
河北体彩将赠票面值定位在3元,不难想象其初衷是为了让用户选择领取大乐透追加彩票,因为竞彩投注是N*2的投注方式,只有大乐透追加1注的售价为3元。
河北体彩中心加奖活动中,增票是由网点店主垫购彩金额,先行赠送给彩民,如果增票中了千万大奖怎么办?彩民会认为这彩票是你赠给我的,在我手里,大奖应该属于我;而网点店主会不会认为钱是自己交的,也就是中奖彩票是自己买的,大奖是属于自己的。
2、店主垫付是否属赊销?
河北体彩的此次竞彩加奖活动规则写了网点站主先行垫付,那这是否是一种赊销行为?
根据财政部于2013年1月15日正式公布的《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不得采取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等手段销售彩票,不得溢价或者折价销售彩票,不得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和兑奖。”
利用摊派、赊销及其他信用方式销售彩票的行为被正式定性为违规。在河北体彩的加奖活动规则中,站主提前垫付其实就是一种类似赊销的行为。
3、规则没有限定投注票数和单笔投注金,拆分投注赠票如何处理?
根据活动规则,满100元即送3元彩票,但并没有限定投票注数与投注奖金。竞彩单张彩票投注是有限制的,在全国大部分省市地区,竞彩投注最多是99倍,也就是说单张彩票最高是198元。
彩民花396元购买2张99倍198元竞彩彩票,是送2张增票的,而如果彩民花这396元分别购买3张100元彩票和1张96元彩票,那是不是就要送3张增票?有的彩民为了拿到更多的赠票,可能会拆掉自己的串关,反而增加了彩民的复杂程度。
加奖规则不周埋隐患 细化规则可减少意外发生
近两年,竞彩销量逐步攀升,且普及力度越来越广,但因为受限于目前的网彩禁售,全国各地的彩票机构都在思考,如何通过对实体渠道的销量挖掘,从而更多地激发出竞彩原本没有被激发出的潜力。
为此,不少体育彩票销售机构,纷纷选择形式新颖的加奖活动,来提高彩民的投注热情,但有时有些发行机构,对加奖活动的形式没有考虑周全,埋下了活动的隐患,导致活动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如山东体彩的“玩竞彩单关,中100元送5元”竞彩单场促销活动于2015年12月10日起开展,仅过去2天时间,山东竞彩游戏就累计销售3.94亿元,竞彩单场游戏销售3.78亿元!并且该促销活动仅进行了3天,2000万加奖资金被派完,派奖活动随即结束。
出现这样的原因,可能就是体彩中心在活动规则的制定上有考虑不周全的地方,没有严格限制投注方式,才让投机资金按照规则和玩法返奖率趁虚而入,结果加奖资金在短时间内被派完。
因此,笔者建议有关部门未来应细化彩票加奖规则,做好风险把控,这样才会减少加奖活动的意外事情发生,这样既保证了彩民的利益,也保证了机构营销工作的顺利。(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