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加拿大下议院否决了一项关于体育博彩的C-221法案。该法案目的是允许加拿大民众参与体育博彩,最终遭到下议院否决。
据Gaming Intelligence网站消息,近日,加拿大下议院否决了一项关于体育博彩的C-221法案。该法案是由国会议员Brian Masse在2月份拟立并提交给议会,目的是允许加拿大民众参与体育博彩,最终遭到下议院否决,投票结果为:133票赞成,156票反对。
该法案修订了加拿大刑法典207(4)(b)项内容,目的是允许加拿大的部分省可以自主管理和经营在线博彩等。
与Brian Masse一样,早在2011年,Joe Comartin也推动拟定一项类似的法案,但是最终遭到加拿大参议院的否决。
Brian Masse表示:“该法案能够让政府只需严格的管理制度,就可以将数十亿非法博彩收入纳入政府管理,从而增加财政收入。”
加拿大博彩协会(CGA)也对此表示失望:“这意味着工人更多的工作机会将失去,每年140亿美元的政府税收将失去,将继续为了加拿大能有一个开放性的博彩市场而奋斗。”
延伸:加拿大的博彩法制发展过程
1892年加拿大刑法典规定了全面禁令——禁止大部分的赌博活动,但允许赛马作为例外。
1892年和1969年之间,加拿大人可以投注赛马或允许在夏季慈善娱乐场上的赌博。这些慈善性质的赌博经验最终形成了1969年的刑法修正案,即授权了联邦政府和省级政府有机会利用奖券资助有公益性质的活动,如1976的蒙特利尔奥运会。
1969年刑法修正案授权省级政府管理和经营彩票计划,并授权慈善团体根据政府许可(此时,联邦仍然可以控制此项权力)也可以经营彩票,甚至可以拥有自己的彩票。
1985年刑法修正案允许省级政府管理计算机和视频游戏设备(即电子赌博机,老虎机),并授权省级政府专有赌博的管理经营权。
正是根据刑法典的规定,省级政府获得了专属经营和许可各种形式的赌博。因此,所有的加拿大省和区域都在各自程度上经营和管理赌博活动。
加拿大刑法典创设了一些赌博犯罪问题。例如,刑法典规定,赌博违法经营者比赌博参与者受到更严厉的处罚。任何人购买、携带或者接收抽签、彩票或者设备是违法的,遵循简易程序定罪,因此对于加拿大居民在自己家里参与互联网赌博是违法的。(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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