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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为什么冒领的600万奖金拿不回来

2016年04月20日 17:42   新浪彩通   我有话说(0人参与)

这个案件难点出在于执行。并且当事人并没有及时向法院申请执行王文军的财产,现在已经过了两年的申请执行期限,不再能执行了。

一文读懂为什么冒领的600万奖金拿不回来一文读懂为什么冒领的600万奖金拿不回来

  2012年的彩票代购案再次发酵,近日有媒体发文称,“在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折腾了三年多,安徽阜阳彩民李永志至今无法讨回被冒领的600万彩票奖金”。

  “李永志案”在微博上炸开了锅,有网友提出疑惑,“既然法院都判李永志赢了,让冒领的人还钱,怎么现在还拿不到?”

  新浪彩通小编咨询了法律圈内人士W,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大致记录如下:

  当事人注释:

  李永志:彩民,委托电话购买彩票的人

  潘攀:投注站业主,接受李永志委托打票的人

  王文军:潘攀姐夫,冒领奖金的人

  小编:阜阳中院曾对潘攀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但由于未查到其名下可执行的财产,到期后只能将其放走。我的疑问是,既然潘攀没有财产,可否查他家人的财产?

  W:不能。因为法院只能查封当事人本人的财产,或者最多查封他配偶的财产。但是,他全部提取现金或者存入他人账户,比如把钱存到父母的账户,你就不能查了。

  小编:还有这个案里面,公安局和法院推来推去,到底怎么回事?

  W:新闻不是说了嘛,一开始公安机关认为这是一个侵占案件,侵占属于自诉案件,需要当事人自己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不肯立案,建议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受理后,认为这个涉嫌犯罪,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则坚持认为该案为民事纠纷,又将该案退回法院。

  小编:为什么会这样,公安机关对这个没有认定标准吗?

  W:这个案件的定性有争议,如果情节较轻的话,更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这有可能是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原因之一。但是构成侵占罪的一个前提是合法持有他人财产,这里被告及第三人是否算合法持有当事人的财产,尚有争议。

  小编:潘攀称,奖金在王文军手里,而法院在执行时发现,早在诉讼期间,王文军就已将巨额奖金从银行提走。既然知道钱是王文军提走了,还不能取回吗?

  W: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法院不能去保全第三人的财产。

  小编:法院只能处置潘攀的财产,不能处置王文军的财产是吧?

  W:嗯,潘某才是被告,诉讼前、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只能针对潘某。

  小编:那为啥当初不把王文军一起作为被告呢?这样的话,法院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处置王文军的财产了。

  W:这个民事判决的案由是委托合同纠纷,原被告只能是合同当事方,也就是李志军和潘攀,而王文军只能作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参加诉讼,不能作为被告。如果一开始公安机关受理的话,应该比较好追回,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公安机关没有立案。

  小编:那就是说,如果公安机关去查王文军的账户,让他退还,不退还就提交检察院判刑,这事就结了?

  W:嗯,走刑事程序的话,赃款的退回会和刑期直接挂钩的。假设这个事情公安机关能立案,进入侦查起诉阶段,刑侦的手段肯定要比法院执行庭强多了,到时候移送检察院起诉,悔罪态度,赃款退回,直接和刑期挂钩,大部分人还是不愿意去坐牢的。

  小编:潘攀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但在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三期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之后,阜阳市颍州区检察院对潘攀做出不起诉决定,认为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为什么要退回案件?

  W:这个是说检察院觉得现有证据没法判定潘攀“拒不执行判决罪”,这个罪名的构成要件应该至少有财产可执行,但拒不执行。现在问题不是法院根本没查到他的可执行财产么?

  小编:是的,奖金不是他领的,钱在王文军那里。那能不能查王文军的财产,让他执行?

  W:看了下判决书,法院是这样写的,“被告潘某和第三人王文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共同返还原告李永志涉案彩票中奖奖金4839775元”,判决内容就是要求两人共同返回,不能执行潘攀的,就去执行王文军的,但这要李永志向法院申请执行王文军的财产了,但麻烦的是,这事拖了两三年,现在已经过了申请执行期限了。

  小编:为什么执行这么难?

  W:执行程序就是很难走。

  小编:这么讲,这笔钱是打水漂了?

  W:差不多。当然,这事现在被媒体炒起来了,说不定能引起当地公安机关重视,重新立案的话,还是有可能拿回来的。

  小编:对了,律师费80W 有这么高?

  W:律师费是当事人协商,不是法定的,和诉讼费不同,诉讼费的话是法定。

  新浪彩通分析后认为,这个案件难点出在于执行,法院的民事判决只能执行被告人也就是潘攀的财产,但发现他名下没有财产。当然,因为王文军负有连带返还责任,理论上,既然无法执行潘攀的财产,就去执行王文军的,但由于当事人并没有及时向法院申请执行王文军的财产,现在已经过了两年的申请执行期限,不再能执行了。

  当然,除了这个原因外,当地公安机关未予立案的行为也存在一定的争议,假设一开始肯立案侦查,就不会有今天如此尴尬的局面了。

  以上只是彩票代购案的冰山一角,还有更多情况,如受委托人没有购买彩票或者购买的号码不符合而又中了奖等,从而引发更复杂的取证问题,也带维权成本,本案中的李永志打官司就用了80多万。所以,代购请慎重!(唐锦荣)

文章关键词: 彩通观察 彩票 冒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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