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行业都要讲究规范经营,销售彩票更是如此,一般来说,绝大多数的彩票代销者都会规范经营,因为这关乎彩站的收入和长远发展,但在实际经营中,不按规定操作的现象也时有出现——
高销量未上报
近日,江苏泰兴市一家站点因高频游戏销售金额超出预警额度并在次日12点前并未上报预警台账,被江苏体彩给予停机处罚。
未按规定兑奖
近日,安徽宿松县一家站点因未见中奖票原件,仅根据微信照片就为“中奖者”兑奖,致使手持中奖彩票的真正中奖者无法兑奖,安徽体彩责令该网点退回违规奖金13528元,并给与停机处理。
我国发行的彩票,是国家公益彩票,如果在销售彩票的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也就违背了公益性质。下面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彩票相关法规中对彩票代销者的日常经营做出了哪些规定?
《彩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进行虚假性、误导性宣传;
(二)以诋毁同业者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
(三)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
(四)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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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在难以判断彩票购买者或者兑奖者是否为未成年人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彩票购买者或者兑奖者出示能够证明其年龄的有效身份证件。
实践中辨别购彩者的年龄有时有一定的困难,也不排除销售员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现象,但未成年人自我控制能力较弱,容易沉迷于购彩。因此,包括彩票销售者和未成年人家长在内的全社会都应该尽责,对禁止未成年参与彩票购买进行有效的监督。
《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
彩票代销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成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解除彩票代销合同:
(一)转借、出租、出售彩票代销证的;
(二)未以人民币现金或者现金支票形式一次性兑奖的。
赊销会增加交易的复杂性和风险性,留下隐患,严重者则会引发法律纠纷或违法违纪案件。类似案件时有发生,代销者们应引以为戒。彩票代销者若有赊销行为,由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此外,根据《彩票管理条例》,投注站不得空打彩票,或为购彩者垫资买彩,否则有可能被吊销彩票代销资格。
不仅扰乱彩排时长秩序,也会给彩站经营者和购彩者造成损失,因此,我们有必要警钟长鸣。
文 | 跟着地球流浪的歪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