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在第一个“中华慈善日”的到来之际,湖南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特举办慈善征文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在第一个“中华慈善日”的到来之际,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特举办慈善征文活动,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慈善总会
承办:湖南省慈善总会办公室、湖南师范大学公益慈善研究中心、湖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征文活动设立组委会,主任为省民政厅厅长、省慈善总会会长段林毅同志。
二、征文目的
大力宣传《慈善法》,挖掘慈善故事,传播慈善文化,增强慈善意识,营造慈善氛围,促进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征文对象
从事慈善事业的工作者、学者和热爱慈善公益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
四、征文时间
2016年8月3日—8月28日。
五、征文内容
紧扣慈善公益主题,既可回顾个人奉献爱心的亲身经历和感受,也可讲述身边真实的慈善事件或人物;既可以评述慈善人物、慈善事迹、慈善组织,也可以论述慈善组织建设、慈善机制创新、慈善品牌打造、慈善文化传播等。征文以政论文、散文为主。题目自拟,内容积极健康。
六、具体要求
来稿须以电子稿件形式投递至指定邮箱,参赛者可在正文前页附上电子相片。同时注明个人基本情况,如姓名、年龄、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个人简历等。作品必须为本人独立创作完成,严禁剽窃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
七、征文评选
湖南省慈善总会将邀请慈善公益研究专家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所征集作品进行评选,在第一个“中华慈善日”给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八、投稿方式
来稿请注明“慈善征文”字样。联系人:湖南省慈善总会办公室刘丽萍,电话:0731—84534860,15897325228。电子邮箱:932882849@qq.com。(来源:湖南福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