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
根据《预算法》和《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部门预 决算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新财预【2015】5号)》、《关于做好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新财办预【2016】 2号)要求,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隶属于自治区民政厅,属正县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现行彩票管理体制,对全疆15个地(州、市)和生产建设兵团福利 彩票销售机构负有业务领导职能。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在新疆行政区域内组织销售福利彩票,建设和管理福利彩票销售网络,落实销售计划,统一归集彩票公益金和发 行费用,并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彩票资金。福彩销售机构业务费均按政府性基金纳入自治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进行管理。
二、人员情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目前在岗职工88名,其中:正式机构编制人员30名,聘用人员58名。中心退休职工10人。(备注:在编制预算时,由于财 政预算系统中生成的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是核编30人的支出经费预算,因此,聘用人员58 人的工资福利支出在项目支出--工资福利支出中反映。)
三、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机构会计制度与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13]23号)要求,新疆福彩中心编制2016年度的收 入预算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工资及福利支出、商品及服务支出、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他支出)。按照收 支预算平衡的原则,2016年预算总额为10828万元。(详见预算收支总表)
1、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828万元。
2、本年支出预算10828万元(支出功能分类2290804 ),按经济分类分为:基本支出预算561.0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0266.91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主要用于全疆业务用车 辆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停车费、保险费等运行维护支出。无车辆购置费。(增减变动的原因见第五项说明)
2、公务接待费5.8万元,主要用于各省市中心相互交流、考察、调研的接待支出。(增减变动的原因见第五项说明)
五、2016年与2015年各项预算支出增减变动的原因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和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全疆福利彩票系统业务费实行分级管理方式的通知》(新财综【2015】103号)文件精神,自2016年1月1日起,新疆各地(州、市)福彩机构业务费由集中管理调整为分级管理。因此,2015年预算为全疆区、地(州、市)两级福彩销售机构支出总预算,而2016年的预算只编列了自治区福彩中心本级支出预算,因此增减变动较大。(新疆福彩)